三書六禮是中國的傳統婚姻習俗禮儀。
這古代的結婚過程,與現代的意義有點不同。古、現代的婚姻習俗禮儀亦都通知親屬鄰里,以取得社會的認可和保障。不同之处,傳統婚姻習俗禮儀使結婚的夫婦取得祖先神靈的認可和承擔履行對父母及親屬的權利義務。故此在古代某些時代,男女若非完成三書六禮的過程,婚姻便不被承認為明門正娶;嫁娶儀節的完備與否,直接影響婚姻的吉利。不過,在不同的中國朝代時期中,婚俗禮儀亦有所不同。
直至現代中國的婚俗禮儀中,尤其在一些鄉村地區的婚姻形式,仍可見到「婚姻六禮」的明顯痕迹。但在中國現代的婚俗禮儀中,三書六禮的婚俗禮儀已化繁為簡,一般遵循有提親、納徵和親迎內的某些禮儀。
在現代婚俗禮儀中,三書六禮的納徵已是保留得比較完整和受較大重視的傳統禮節。
历史
三書六禮的傳統婚俗歷史悠久,可以追溯至西周。西周時期的「婚姻六禮」,對其後各朝代婚姻的形式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中國古籍《禮記》和《儀禮》都對此有所論述。
《禮記》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筳几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敬慎重正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
《儀禮》載:「昏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由此可見,這傳統婚俗始創於西周時期。一般認為,此婚俗於秦朝已經定下,其後用於漢朝。
内容
「三書」是結婚過程中所用的文書,可以說是古時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記錄。分別指:
聘書:即訂親之文書。在納吉時,男家交予女家之書柬。
禮書:即在過大禮時所用的文書,列明過大禮的物品和數量。
迎書:即迎娶新娘之文書。是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男方送給女方的文書。
「六禮」是結婚過程的六個禮法,分別指:
納采:(男女訂立婚約)當兒女婚嫁時,由男家家長請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親。男家在納采時,需將大約達三十種有象徵吉祥意義的禮物送給女家;女家亦在此時向媒人打聽男家的情況。
問名:即在女方家長接納提親後,女家將女兒的年庚八字帶返男家,以使男女門當戶對和後卜吉凶。
納吉:(又稱過文定)當接收庚帖後,便會將庚帖置於神前或祖先案上請示吉凶,以肯定雙方年庚八字沒有相沖相剋。當得知雙方並沒有相沖相剋之徵象後,婚事已初步議定。
納徵:(又稱過大禮)即男家把聘書和禮書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個月至兩週,男家會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須是全福之人:义上有父母健在,有丈夫,下是儿女双全的妇人。)約同媒人,帶備聘金、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此時,女家需回禮。
請期:(又稱乞日)即男家擇定合婚的良辰吉日,並徵求女家的同意。
親迎:(或迎親)在結婚吉日,穿著禮服的新郎會偕同媒人、親友親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廟行拜見禮,之後才用花轎將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拜天、地、祖先的儀式後,便送入洞房。